莲湖工作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
2015年11月1日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正式实施,将考试作弊纳入刑法,表明了国家严惩考试作弊,严肃考风考纪的态度和决心。请各位考生承诺做到以下四点:
一、诚信考试。同学们要诚信考试,保证做到“三个不要”:不要有任何投机取巧的侥幸心理,不要有任何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,不要参加任何违反考试纪律的团伙或组织,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国家开放大学考生。
二、遵守考试纪律。考试时带好“三证”,要接受考务人员对证件的检查,听从考务人员安排,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。考试时,做到不交头接耳、不左顾右盼、不传递物品、不打手势、不做暗号;不偷看、抄袭他人答卷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的答卷;不夹带,不舞弊。
三、不替考。找人替考和代替他人考试都属于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。《教育部关于修改<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>的决定》和国家开放大学《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对替考有严格的处理规定。请各位同学坚决杜绝替考行为,既不要在网上或者私下找人替考,也不要代替他人参加考试。
四、管理好自己的手机。进入试场请各位同学将手机装入试场提供的手机专用袋中,并放到指定位置。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发布考试信息,特别是试卷信息,属于严重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,将会受到取消成绩的处罚,情节严重者将会被开除学籍,并承担法律责任。
五、做好防护措施。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。
考试日期: 考场号:
承诺人: